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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 - 生命.. 結晶.. 啓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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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Bible is our only standard - Life.. Crystallization.. Revelation 彼得後書 1:19 我們並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,你們留意這話,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,直等到天發亮,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,你們就作得好了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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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月 25 週六 202018:05
  • 從 加拉太書 看 '基督啟示-揭示的歷程'




從 加拉太書 看 '基督啟示-揭示的歷程'






1:16 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,我就即刻沒有與血肉之人商量,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3:27 你們凡浸入基督的,都已經穿上了基督。
4:19 我的孩子們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。
5:16 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5:25 我們若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





 
 



 基督啟示-揭示的歷程






啟示的基督




邪惡的世代






子神是父神的具體化身和彰顯,(約一18,十四9∼11,來一3,)對我們乃是生命。(約十10,約壹五12,西三4。)神的心願,是要將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認識祂,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,(約十七3,三16,)成為神的兒子。(約一12,加四5∼6。)祂是活神的兒子,(太十六16,)遠勝過猶太教及其傳統。




世代是世界這撒但系統的一部分。(見弗二2註1。)按本書全文看,這裡所說現今這邪惡的世代,是指宗教世界,世界的宗教系,猶太宗教。這由六14∼15得著證實。那裡把割禮看作世界(宗教世界)的一部分。對使徒保羅,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。使徒在這裡著重的說,基督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,目的是要把我們從猶太宗教,就是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。






1:16 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,我就即刻沒有與血肉之人商量,




1:4 基督照著我們神與父的旨意,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,要把我們從現今這邪惡的世代救出來。






基督活在我裡面




人為的努力






藉著基督的死,我已在祂裡面死了;現今藉著祂的復活,祂在我裡面活著。祂活在我裡面,完全憑著祂是賜生命的靈;(林前十五45下;)這點在以下各章有充分的發展,向我們陳明並強調,那靈乃是我們已經接受作生命的那一位,也是我們應該活在祂裡面的那一位。




那靈,就是復活的基督,乃是屬於生命。肉體,就是我們墮落的人,乃是屬於罪和死。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,卻想靠肉體成全。我們既靠那靈開始,就當靠那靈成全,與肉體毫不相干。二20說到基督和“我”的對比,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。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,那靈就是基督,肉體就是“我。





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



3:3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?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






穿上基督




持守律法的規條






藉著信和浸,我們已經進入基督,因而穿上了基督,與祂聯合為一。正確、真實和活的浸,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聖的名裡,(太二八19,)放在基督活的人位裡,(27,)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裡,(羅六3,)放在基督的身體這活的生機體裡,(林前十二13,)使信徒不僅進入與基督生機的聯結,更進入與祂身體生機的聯結,並使他們脫離老舊的情形,進入新的情形,了結他們舊的生命,而用基督新的生命,給他們新生的起頭,叫他們憑三一神的元素,活在基督的身體這生機體裡。




神的仇敵撒但想要阻撓神的經綸,就利用神為著祂的定旨暫時所賜的律法,使神所揀選的人從祂的經綸岔開。當律法被用以激動人墮落的願望,想要藉著守律法高抬自己,好得著自己作成的義,這時,律法就被誤用了。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)倚靠肉體的努力;肉體是“我”的顯出。在舊約裡,“我”和肉體在守律法上,擔任重要的角色;憑著肉體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觀念的黑暗裡,結局是死和苦惱。(羅七10∼11,24。)






3:27 你們凡浸入基督的,都已經穿上了基督。




3: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“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”






基督的成長




宗教敬虔的生活






當保羅初次向加拉太人傳福音,使他們得著重生時,基督已經生在他們裡面,但還沒有成形在他們裡面。現今使徒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,使基督能成形在他們裡面。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,就是使基督在我們裡面完全長大。我們要成為成年的兒子,成為承受神應許之福的後嗣,並在神聖的兒子名分上成熟,就需要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。




遵守律法絕不能是福音,不能使罪人從律法的轄制下得釋放,並帶他們進入對神的享受;遵守律法只能把罪人留在律法的轄制下作奴隸,受律法的奴軛挾制。(五1。)熱中猶太教者轉變、曲解基督的福音,攪擾召會,錯引信徒回到摩西的律法。






4:19 我的孩子們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。




1:7 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,不過是有些人攪擾你們,想要轉變基督的福音。
4:10 你們
謹守日子、月分、節期、年分;






新造裡靈中的行走




在舊造裡肉體的活出






這裡的靈必是聖靈,這靈住在我們重生的靈裡,並與我們重生的靈調和。憑著靈而行,就是讓聖靈從我們的靈裡,規律我們的行動。這與我們在肉體中靠律法規律我們的行動相對。本章16節和本節的行,都是憑著那靈,受那靈的規律,但前者指一般、日常的行動,後者指以神惟一的目標為生活的方向和目的,並以那靈為我們的基本原則、基礎準則,藉著活在新造裡,(六16與註1,)竭力追求基督以取得祂,(腓三12與註,)並實行召會的生活,(羅十二1∼5,弗四1∼16,)使這種行動得著培養,而成全神在基督裡對召會的意願。




肉體是老亞當的表現。老亞當墮落的生命,實際表現在肉體上。19∼21節所列肉體的行為,都是這種肉體表現不同的方面。淫亂、污穢、邪蕩、醉酒和荒宴,與敗壞之身體的情慾有關。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私圖好爭、分立、宗派和嫉妒,與墮落的魂有關,這魂與敗壞的身體非常接近。拜偶像和邪術,與死了的靈有關。這證明我們墮落之人的三部分,靈、魂、體,都與我們敗壞、邪惡的肉體有牽連。






5:16 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5:25 我們若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




5:17 因為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,那靈也抵抗肉體,二者彼此敵對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。




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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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月 09 週六 201912:18
  • 以撒 VS 以實瑪利




以撒 VS 以實瑪利



 



加4:22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出於使女,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。
加4:23 然而
那出於使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著應許生的。
加4:24 這些都是寓意:
兩個婦人就是兩約,一個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加4:25 這
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,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。
加4:26 但
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的母,
加4:28 弟兄們,
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,像以撒一樣。
加4:29 只是,當時
那按著肉體生的,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加4: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?“
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,因為使女的兒子,絕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”
加4:31 所以,弟兄們,
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,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。





 
 
 



論題




以撒




以實瑪利






出身不同




以撒為撒拉即自主之婦所生(加4:22,26)




以實瑪利乃由夏甲即使女所生(加4:22)






生命不同




以撒是憑應許生的(15:4,17:19,18:10,21:1;加4:23),亦即由聖靈而生的(加4:29) 今日教中信徒由聖靈生的固不少(約3:5,8;約壹3:9,5:4,18);然而由血氣生的是更多(約1:l3,林前2:l4)




以實瑪利乃由血氣而生,亦由人意而生(16:1-4;加4:23)






信仰不同




神再三向以撒顯現(26:2,24)“以撒因著信,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、以掃祝福”(來11:20)




跟著一個世俗母親,(夏甲是埃及女子)不能不入了世俗






性情不同




溫厚和平(26章;太ll:l9)




善獵好殺(21:22)






地位不同




以撒乃亞伯拉罕妻撒拉由應許而生之子。適為今日教會中神真子女之代表(加4:26)




夏甲意即西乃山,西乃山即律法地,故生子為奴僕(加4:24-25)






生活不同




信徒生活的狀況,即自由快樂,活在神的愛中(約8:32,36)




以實瑪利既處律法地位,故凡事不得自由,每受撒拉之專制與虐待






先後不同




信徒常是明明列在末後(林前4:9),這是教會中歷來常有的景況




最希奇的是“屬靈的不在先,屬血氣的在先”(林前l5:46)如該隱居長,亞伯居次;以掃為兄,雅各為弟;以東立王在以色列家之先(36:31)






對待不同




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,也都要受逼迫(提後 3:12)




以實瑪利曾戲笑以撒,(21:9)並逼迫以撒(加4:28)。歷來屬血氣的常是逼迫屬靈性的






遭遇不同




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在家裡(約8:35)




趕出以實瑪利,“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!”各信徒的以實瑪利亦必須逐出“不必為這童子……憂愁。”






承受不同




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(25:5)
非為兒子不能承受產業(羅8:17,32)




以實瑪利被逐時僅得一瓶涼水,屬血氣的信徒在神家中,亦必終無所得—靠律法一無所得






子孫不同




天上的星是指屬靈的子孫說
天星與海沙是判然不同的




按靈意說,地上沙原指亞伯拉罕按肉體所生之子女。不在基督內的以色列人皆屬此類






於世關係不同




全世界都得了耶穌基督的厚恩




自古以來,影響世界和平或人心靈中之和平的,首推屬血氣的以實瑪利人




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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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1月 03 週日 201913:25
  • 從 加拉太書 三, 四章 看  '人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' 的證據




從 加拉太書 三, 四章 看  '人稱義是因信不是因行為' 的證據






3:6 正如“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
3:7 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3: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,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3:9 這樣,那以信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




 




 




 






證明




經文




說明






按
信徒的經歷




3:1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竟迷惑了你們?
3: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
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3:3 你們是
這樣的無知麼?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
3:5 這樣,
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



在釘十字架救贖信徒時,祂是基督;但在內住成為信徒的生命時,祂是那靈,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,這靈是福音包羅一切、終極的福。信徒接受這樣一位神的靈,乃是本於聽信仰,不是本於行律法。這靈進入並活在信徒裡面,不是本於他們守律法,乃是本於他們信釘死又復活的基督。






按
聖經的記載




3:6 正如“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
3:7 所以你們要知道,
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
3:8 並且
聖經既豫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,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3:9 這樣,
那以信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3:10
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”




神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,”就是這福音。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,不僅在基督完成救贖之先,也在藉摩西頒賜律法之前。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,與神藉基督所成就的相符;基督所成就的,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。新約的經綸是神對待亞伯拉罕的延續,與摩西的律法無關。新約所有的信徒,都該在這延續裡,並且與藉摩西所頒賜的律法無分無關。






按
神應許的約




3:15 弟兄們,我照著人的常話說,即使是人的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人可以廢棄,或加增的。
3:16
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“和眾後裔,”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“和你那後裔,”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3:17 而且我這樣說,
神豫先所立定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,以致使應許失效。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本於應許;但
神已經藉著應許,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。




這指明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成了比應許更堅定的約。話、應許和約,是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。福音是約,約是應許,而應許是神說的話。基督是那後裔,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。在這裡,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。因此,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,就必須與基督是一;在祂以外,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在神眼中,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,就是基督。我們必須在祂裡面,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,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。






按


律法不能叫人得生



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
3:20 但中保不是一面的,
神卻是一位。

3:21 這樣,
律法是與神的應許相反麼?絕對不是!因為若曾賜給一個能賜生命的律法,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。

3:22 但
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,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。




律法只能要求、定罪,不能賜生命。(見羅七10註1。)律法沒有生命,只有誡命。生命是在基督裡,(約一4,)祂是賜生命的靈,(林前十五45,)是惟一能賜生命的。賜生命乃是使徒啟示的中心。我們應當只接受那賜生命者。要賜生命必須有義。然而義不是本於律法,乃是在基督裡。(羅五17∼18。)律法既不能賜生命,也就無力滿足其(律法的)要求,以產生義。因此,在這意義上,義不是本於律法。






按
信心所成就的



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3:24 這樣,
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3:25 但信仰既然來到,我們就
不再在兒童導師的手下了,
3:26 因為你們
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



相信基督耶穌,直譯,在基督耶穌裡的信。這信將我們帶到基督裡,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,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。我們必須藉著這信,與基督聯合為一,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兒子。在舊約下,神的選民被看為嬰孩;現今在新約下,他們被看為成年的兒子,承受所應許的福,就是基督那包羅萬有的靈。






按
時候滿足
神差祂兒子




4: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出祂的兒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4:5
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4:6 而且因
你們是兒子,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,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阿爸,父!
4:7 這樣,
你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也就藉著神為後嗣。




神的選民被律法圈住,受其監護;(三23;)基督生在這律法以下,要把他們從這律法的監護下贖出來,使他們得著兒子的名分,成為神的兒子。因此,他們不該回到律法的監護下,受其奴役,如加拉太人受誘惑所作的;乃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裡,在基督裡享受那靈生命的供應。
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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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12 週六 201913:06
  • 從 '加拉太書中活現的比對' 看 '使徒保羅解明真理的方法'




從 '加拉太書中活現的比對' 看 '使徒保羅解明真理的方法'






2:16 且知道人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,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;因為凡屬肉體的人,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。
2:20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




 
 



加拉太書中活現的比對






 神的兒子




人的宗教






1:11 弟兄們,我要你們知道,那藉著我所傳的福音,並不是照著人意的,
1:12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,也不是人教導我的,乃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領受的。
1:16 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,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,我就即刻沒有與血肉之人商量,




1:6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在基督的恩典裡召了你們的,去歸向不同的福音。
1:7 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,不過是有些人攪擾你們,想要轉變基督的福音。
1:8 但即使是我們,或是從天上來的使者,若在我們所傳給你們的福音之外,另傳一個福音給你們,他就該受咒詛。






信耶穌基督 (恩典)




行律法






2:16 且知道人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,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;因為凡屬肉體的人,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。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2:21 我不廢棄神的恩;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白白死了。






信心




行為






2:16 且知道人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,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,不是本於行律法;因為凡屬肉體的人,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。






那靈




肉體






3: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,你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3:3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?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
3:5 這樣,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
3:14 為叫亞伯拉罕的福,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藉著信,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。






 兒子名分的靈




律法的監護






4: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出祂的兒子,由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4: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4: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,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,進入我們的心,呼叫:阿爸,父!
4:7 這樣,你不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也就藉著神為後嗣。



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3:24 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4:1 然而我說,後嗣幾時還是孩童,他雖是全業的主人,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
4:2 乃是在監護人和管家的手下,直到父親所豫定的時候。






按靈生的兒女




按肉體生者






4:22 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出於使女,一個是出於自主的婦人。
4:23 然而那出於使女的,是按著肉體生的;那出於自主婦人的,是藉著應許生的。
4:24 這些都是寓意:兩個婦人就是兩約,一個是出於西乃山,生子為奴,乃是夏甲。
4:28 弟兄們,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,像以撒一樣。
4:29 只是,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,怎樣逼迫了那按著靈生的,現在也是這樣。






屬靈(以撒)作兒子(後嗣)




屬肉體(以實瑪利)作奴僕






4: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們的母
4:28 弟兄們,你們乃是藉著應許生的兒女,像以撒一樣。




4:25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,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,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






憑著靈而行




憑著肉體






5:16 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5:17 因為肉體縱任貪慾,抵抗那靈,那靈也抵抗肉體,二者彼此敵對,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的。
5:18 但你們若被那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
5:24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
5:25 我們若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
6:8 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,必從肉體收敗壞;為著那靈撒種的,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。






十字架




世界






6:14 但就我而論,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,別無可誇;藉著祂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;就世界而論,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。






作新造




受割禮






6:12 凡在肉體上要體面的人,都想勉強你們受割禮,不過是免得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。
6:13 那些受割禮的,連自己也不守律法,他們卻想要你們受割禮,好在你們的肉體上誇口。
6:15 受割禮不受割禮,都無關緊要,要緊的乃是作新造。






自由




捆綁






5:1 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;所以要站立得住,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。



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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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12 週六 201911:12
  • 從 加拉太書 看 '聖徒生命進展的兩方面'




從 加拉太書 看 '聖徒生命進展的兩方面'





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3:27 你們
凡浸入基督的,都已經穿上了基督。
4:19 我的孩子們,我為你們
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。
5:24 但
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
6:14 但就我而論,
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,別無可誇;藉著祂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;就世界而論,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。





 
 



聖徒生命進展的兩方面






消極方面 - 三個十字架




積極方面  - 進展三步






將世界釘十字架




基督在我裡面活著






6:14 但就我而論,除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,別無可誇;藉著祂,就我而論,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;就世界而論,我也已經釘了十字架。



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





本節的世界,主要的是指宗教世界,因為在本書中,保羅是對付熱心宗教的人。他們關心神的事,卻誤入歧途,表現錯謬。他們的宗教,已經成了世界。我們藉著基督的十字架,已經從宗教世界分別出來,使我們有資格活在新造裡。




藉著基督的死,我已在祂裡面死了;現今藉著祂的復活,祂在我裡面活著。祂活在我裡面,完全憑著祂是賜生命的靈;(林前十五45下;)這點在以下各章有充分的發展,向我們陳明並強調,那靈乃是我們已經接受作生命的那一位,也是我們應該活在祂裡面的那一位。






 將自我釘十字架




基督成形我裡面





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;現在活著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,與祂聯結所活的,祂是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




4:19 我的孩子們,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裡面。






照著神的經綸,基督被釘十字架時,我也包括在祂裡面。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。“不再是我,”不是指一種替換的生命─基督進來,我出去;因為保羅在本節後面仍說“我…活。”我們重生的人,有已經釘死的舊我,(羅六6,)也有重生的新我。對舊我,保羅說不再是我;對新我,他說“我…活。”釘死的舊我,沒有神性;重生的新我,卻有神加到裡面作生命。舊我復活加上神,就成了新我。一面保羅已經了結,另一面復活的保羅,重生以神作生命的保羅,仍然活著。不僅如此,保羅雖然說不再是我,但他也說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雖是基督活著,卻是活在保羅裡面。基督和保羅,二者同有一個生命,同過一個生活。




在這隱喻裡,保羅把自己比作生孩子的母親。他初次傳福音給加拉太人時,曾這樣勞苦的重生他們。因著他們偏離他所傳的福音,他就再受生產之苦,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們裡面。
當保羅初次向加拉太人傳福音,使他們得著重生時,基督已經生在他們裡面,但還沒有成形在他們裡面。現今使徒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,使基督能成形在他們裡面。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,就是使基督在我們裡面完全長大。基督先是在我們悔改信主時,生在我們裡面;然後是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,活在我們裡面;(二20;)還要在我們成熟時,成形在我們裡面。我們要成為成年的兒子,成為承受神應許之福的後嗣,並在神聖的兒子名分上成熟,就需要讓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。






將肉體釘十字架




我已經穿上了基督






5:24 但那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,都釘了十字架。




3:27 你們凡浸入基督的,都已經穿上了基督。






舊人和“我”是我們這人,肉體是我們這人在實際生活中的表現。我們的舊人和“我”被釘十字架,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實;把我們的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十字架,是我們對這事實實行的經歷。這實行的經歷,需要我們藉著那靈,執行基督所成就的釘死纔得以完成。這就是靠著那靈,治死我們情慾的身體連同這情慾身體之邪惡肢體的行為。(羅八13下,西三5。)




信是信入基督,(約三16,)浸也是浸入基督。藉著信和浸,我們已經進入基督,因而穿上了基督,與祂聯合為一。正確、真實和活的浸,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聖的名裡,(太二八19,)放在基督活的人位裡,(27,)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裡,(羅六3,)放在基督的身體這活的生機體裡,(林前十二13,)使信徒不僅進入與基督生機的聯結,更進入與祂身體生機的聯結,並使他們脫離老舊的情形,進入新的情形,了結他們舊的生命,而用基督新的生命,給他們新生的起頭,叫他們憑三一神的元素,活在基督的身體這生機體裡。




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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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4 週五 201913:13
  • 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應許之約 VS 律法之約'




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應許之約 VS 律法之約'






3:9 這樣,那以信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3: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”
3: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“和眾後裔,”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“和你那後裔,”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3:17 而且我這樣說,神豫先所立定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,以致使應許失效。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本於應許;但神已經藉著應許,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。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3:24 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





 




 






 應許之約




律法之約






應許之約叫人得福




律法之約叫人被咒詛






3:9 這樣,那以信為本的人,便和那信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



3: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”






相信基督的信,帶我們進入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,就是所應許的那靈。(14。)相信基督的信,已將加拉太信徒帶進在基督裡的福,享受在那靈裡生命的恩典。




但熱中猶太教者迷惑他們,使他們來到律法的咒詛下,因而奪去他們對基督的享受,使他們從恩典中墜落了。(五4。)






應許之約在前




律法之約在後;後約不能毀棄前約






3: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“和眾後裔,”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“和你那後裔,”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



3:17 而且我這樣說,神豫先所立定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纔有的律法廢掉,以致使應許失效。






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成了比應許更堅定的約。話、應許和約,是傳給亞伯拉罕的福音。福音是約,約是應許,而應許是神說的話。福音雖是新約的事,但我們必須看見,新約乃是神所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延續或重複。




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先,律法在四百三十年後纔有。應許是永久的,但律法是暫時的。那在後、暫時的律法,不能廢掉那在先、永久的應許。加拉太人離棄那在先、永久的應許,回到那在後、暫時的律法。






人承受產業乃本乎應許




而非律法





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本於應許;但神已經藉著應許,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。






律法沒有供應,只有要求。承受產業不是本於律法,乃是本於應許。因此,產業是藉著應許恩賜亞伯拉罕的。






應許的福就是基督




而律法只是在基督來到之前,
暫時看守和訓蒙人而已






3: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“和眾後裔,”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“和你那後裔,”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


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3:24 這樣,
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





基督是那後裔,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。在這裡,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。因此,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,就必須與基督是一;在祂以外,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在神眼中,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,就是基督。我們必須在祂裡面,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,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。




神的選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就像羊被圈在圈裡。(約十1,16。)神在祂的經綸裡,是用律法作羊圈,守住祂的選民,直等基督來到。(見約十1註2。)基督既已來到,神的子民就不該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(見約十9註2。)

神用律法作為監護人、看守者、兒童導師,在基督還未來到以先,看管祂的選民,在基督來時,護衛並帶他們到基督那裡,使他們本於信得稱義,有分於神所應許並立為約的福。






應許之約是神親自給的




律法之約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






3:16 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。並不是說,“和眾後裔,”像是指著許多人,乃是說,“和你那後裔,”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


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





神為著地上的萬國,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。(創十二3。)這應許已經成就了,這福已經在基督裡,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。




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,不像應許是神直接賜給人的;所以在神的經綸裡,律法不是主要的,乃是次要的。
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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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4 週五 201911:28
  • 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律法的功用'




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律法的功用'






3: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 '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'
3:13
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,”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3: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,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。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3:24 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





 




 




 






律法的功用




經文




說明






原是
為過犯添上
好顯明罪為罪



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



律法不在神經綸的起點,乃在神經綸的過程中,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基督來到。律法既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,所以等到過犯除去,律法也當減去。並且因基督這後裔已經來到,律法就必須了結。律法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,不像應許是神直接賜給人的;所以在神的經綸裡,律法不是主要的,乃是次要的。






斷定
人皆有罪




3: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 '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'




律法使罪顯多,叫人知罪,從而教導罪人活在神的恩典中的迫切需要(羅五20;七7~12)。真實認識自己的敗壞無能,必產生積極的作用,即轉而仰望、投靠主。






為
咒詛罪人




3:13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因為經上記著:“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,”




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,不僅為我們承當咒詛,更為我們成了咒詛。律法的咒詛,出自人的罪。(創三17。)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。






將人
圈在罪中




3: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,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。
3:23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,
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。




聖經(人位化)把全人類都圈在罪裡,不是要使被囚的罪人守律法,乃是要使神的應許,因相信基督,可以賜給信的人。被圈在罪裡,就是被圈在律法裡,如23節所啟示的。
神的選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就像羊被圈在圈裡。(約十1,16。)神在祂的經綸裡,是用律法作羊圈,守住祂的選民,直等基督來到。(見約十1註2。)基督既已來到,神的子民就不該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(見約十9註2。)






是
兒童導師




3:24 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,帶我們歸於基督,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。




兒童導師或,護衛者,看守者,監護人。這樣的人照顧未成年的兒童,帶他到學校的教師那裡。神用律法作為監護人、看守者、兒童導師,在基督還未來到以先,看管祂的選民,在基督來時,護衛並帶他們到基督那裡,使他們本於信得稱義,有分於神所應許並立為約的福。






是
為基督作預備




3:19 這樣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?乃是因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來到;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




律法不在神經綸的起點,乃在神經綸的過程中,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,直等那蒙應許的後裔基督來到。律法既是因人的過犯添上的,所以等到過犯除去,律法也當減去。並且因基督這後裔已經來到,律法就必須了結。
律法是
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,不像應許是神直接賜給人的;所以在神的經綸裡,律法不是主要的,乃是次要的。
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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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3 週四 201913:51
  • 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信心的效用'




從 加拉太書 三章 看  '信心的效用'






3: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,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3: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“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”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本於應許;但神已經藉著應許,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。
3: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,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。
3:26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3:28 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,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,也沒有男和女,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,都是一了。






 




 




 






信心的效用




經文




說明






因信稱義




3:8 並且聖經既豫先看明,神要本於信稱外邦人為義,就豫先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”




受迷惑的加拉太人,因漂回到律法,而依附律法所藉以頒賜的摩西;但保羅向他們說到信心之父亞伯拉罕。信屬於神原初的經綸,律法是後來因過犯添上的。(19。)基督藉祂的死成全了律法,神就要祂的百姓回到祂原初的經綸。就亞伯拉罕而言,不是守律法,乃是信神。新約所有的信徒,都當如此。






因信得生




3:11 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,乃是明顯的,因為“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;”




在神舊約的經綸裡,律法是人與神關係的基本條件;(23;)在神新約的經綸裡,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約經綸惟一的路。(提前一4。)律法與肉體有關,(羅七5,)倚靠肉體的努力;肉體是“我”的顯出。信仰與那靈有關,信靠那靈的運行;那靈是基督的實化。在舊約裡,“我”和肉體在守律法上,擔任重要的角色;在新約裡,基督和那靈接管了“我”和肉體的地位,信仰頂替了律法,使我們能憑那靈活基督。憑著肉體守律法,是人天然的路,在人觀念的黑暗裡,結局是死和苦惱。(羅七10∼11,24。)本於聽信仰接受那靈,是神啟示的路,在神啟示的光中,結果是生命和榮耀。(羅八2,6,10∼11,30。)






因信
得着那靈




3:3 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?你們既靠那靈開始,如今還靠肉體成全麼?




靠那靈開始,就是靠信基督;靠肉體成全,就是靠行律法。(2。)那靈,就是復活的基督,乃是屬於生命。肉體,就是我們墮落的人,乃是屬於罪和死。我們不該靠那靈開始,卻想靠肉體成全。我們既靠那靈開始,就當靠那靈成全,與肉體毫不相干。二20說到基督和“我”的對比,這裡說到那靈和肉體的對比。這指明在我們的經歷裡,那靈就是基督,肉體就是“我。






因信
得神的應許




3: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好叫那以信耶穌基督為本的應許,可以賜給那些信的人。




相信基督的信,帶我們進入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,就是所應許的那靈。(14。)
神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,“萬國都必因你得福,”就是這福音。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,不僅在基督完成救贖之先,也在藉摩西頒賜律法之前。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,與神藉基督所成就的相符;基督所成就的,就是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。






因信
得產業



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是本於律法,就不再本於應許;但神已經藉著應許,將產業恩賜亞伯拉罕。




律法沒有供應,只有要求。承受產業不是本於律法,乃是本於應許。因此,產業是藉著應許恩賜亞伯拉罕的。
基督是那後裔,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。在這裡,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。因此,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,就必須與基督是一;在祂以外,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在神眼中,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,就是基督。我們必須在祂裡面,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。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,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。加拉太信徒若從基督轉回到律法,就要喪失這位後嗣,以及神所應許的產業。






因信


過


兒子的生活




3:26 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,都是神的兒子。




相信基督耶穌,直譯,在基督耶穌裡的信。這信將我們帶到基督裡,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,在祂裡面得著兒子的名分。我們必須藉著這信,與基督聯合為一,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兒子。兒子指已經長大,不在奴隸監護者監管之下的成年兒子。在舊約下,神的選民被看為嬰孩;現今在新約下,他們被看為成年的兒子,承受所應許的福,就是基督那包羅萬有的靈。






因信
與
眾聖徒合一




3:28 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,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,也沒有男和女,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,都是一了。




信徒在基督裡是一,乃是憑著祂復活的生命和祂神聖的性情,成為一個新人,如弗二15所說的。這一個新人是完全在基督裡的。我們天然的人,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,在這裡毫無地位;在這一個新人裡,基督是一切,又在一切之內。(西三10∼11。)這基督裡的一,是藉受浸成就的。受浸了結了一切分裂的區別,並將信徒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那神聖的生機聯結裡,使信徒主觀的確信,他們彼此完全是一。
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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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月 02 週三 201909:13
  • 從 加拉太書中的 '四種擔' 看  '在那靈裡的真自由'




從 加拉太書中的 '四種擔' 看  '在那靈裡的真自由'






5:22 但那靈的果子,就是愛、喜樂、和平、恆忍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5:23 溫柔、節制;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反對。
6:2 你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,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。
6:7 不要受迷惑,神是嗤慢不得的,因為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
6:9 我們行善,不可喪志;因為若不灰心,到了適當的時候,就要收成。
6:17 從今以後,人都不要攪擾我,因為我身體上帶著耶穌的烙印。






 




 




 






四種擔




經文




說明






擔果子
(結出果子)
fruit-bearing




5:22 但那靈的果子,就是愛、喜樂、和平、恆忍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5:23 溫柔、節制;這樣的事,沒有律法反對。




肉體所作的,是沒有生命的行為;(19;)那靈所產生的,是滿了生命的果子。那靈的果子,就是在我們裡面作生命之靈不同的表現,這裡只列九項為例。這果子還有許多項的表現,就如卑微、(弗四2,腓二3、)憐恤、(腓二1、)敬虔、(彼後一6、)公義、(羅十四17,弗五9、)聖別、(弗一4,西一22、)清潔,(太五8,)以及別的美德。
肉體怎樣是老亞當的表現,那靈照樣是基督的實化。實際上,基督乃是作那靈而活出來的。這裡所舉那靈的果子,乃是基督的特徵。






擔重擔
burden-bearing




6:2 你們的重擔要彼此擔當,這樣就完全滿足了基督的律法。




指藉著愛運行、更高更好的生命之律。(羅八2,約十三34。)愛是神聖生命的結果和彰顯,(參林前十三,)也是那靈的果子。(五22。)基督的律法,也就是愛的律法,必須由生命之靈的律將其實化,使我們能彼此擔當我們的重擔。






擔種子
seed-bearing




6:7 不要受迷惑,神是嗤慢不得的,因為人種的是甚麼,收的也是甚麼。
6:9 我們
行善,不可喪志;因為若不灰心,到了適當的時候,就要收成。




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,就是為著自己肉體的願望和目的,滿足自己肉體的貪婪而撒種;為著那靈撒種,就是為著那靈的願望和目的,成就那靈的願望而撒種。我們所作的一切,都是撒種,或是為著自己的肉體,或是為著那靈。一切的撒種,都有收成,或是從肉體收敗壞,或是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。
為著滿足肉體的目的而撒種,結果乃是敗壞;為著成就那靈的目的而撒種,結果乃是生命,就是永遠的生命。敗壞屬於肉體,指明肉體是敗壞的;永遠的生命屬於那靈,且是那靈自己。






擔牌子
brand-bearing




6:17 從今以後,人都不要攪擾我,因為我身體上帶著耶穌的烙印。




指烙在奴僕身上的記號,以指明他們的主人。就保羅說,他是基督的奴僕,(羅一1,)他的烙印,在肉身方面,是他在忠信服事他的主人時,所受之傷的疤痕;(林後十一23∼27;)在屬靈方面,是表徵他所過生活的特徵,與主耶穌在地上所過的一樣。這樣的生活,乃是不斷的被釘死,(約十二24,)行神的意思,(約六38,)不尋求自己的榮耀,只尋求神的榮耀,(約七18,)服從並順從神,以至死在十字架上(腓二8)等等。使徒跟從主耶穌的榜樣,帶著烙印,就是主生活的特徵,與猶太教徒完全不同。


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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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5月 03 週三 201701:45
  • 基督徒的 '兩種憑著靈而行'





基督徒的 '兩種憑著靈而行'



 


 
 



加5:16 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
加5:25 我們若
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
羅6:4 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,和祂一同埋葬,
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,從死人中復活一樣。
羅4: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
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,未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。
腓3:16 然而,我們無論到了甚麼地步,
都當按著那同一規則而行。
腓3:17 弟兄們,你們要一同效法我,你們怎樣以我們為榜樣,也當
留意那些這樣行的人。
腓3:18 因為有許多人,就是那些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告訴你們的,
他們的行事為人,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,
林前6:17 但
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





 
 



兩種憑著靈而行






加拉太五章十六節
『我說,你們當憑著靈而行,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。』




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
『我們若憑著靈活著,也就當憑著靈而行。』






憑著靈活著,首先包含得著生命,然後包含活著。出生是一次永遠的事,但得著生命並活著,不是一次永遠的。反之,這是一生之久的事,因為我們乃是不斷接受生命以活著。憑著靈活著,就是得著生命,然後活著。一旦我們得著生命並活著,我們就能專一的行動、為人。






十六節的行,原文是peripateo,帕利帕提歐,
意
為人、舉止、安排生活方式、自由行走。
這辭與
一般的日常生活有關,
指
普通、習慣的日常行動。




二十五節的行,原文是stoicheo,史托依奇歐,其意義與十六節者很不相同。這個字的字根意義是排列成行,好比公路上特定線道上交通的流動。因此,這裡的行,原文意列隊行走,也指在軍隊行列中前進。這樣生活行動,如同士兵列隊前進,需要我們步伐一致。






第一種行,是可以自由行走




第二種比第一種更受規律。第二種行,是需要像軍隊一樣行走,步伐一致。






羅馬六章四節
『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。』




羅馬四章十二節
『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,末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』






在羅馬書別處,保羅用了第一種行的希臘字。這字用在羅馬六章四節,那裡保羅說,『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。』這字也見於羅馬八章四節,那裡保羅說到不照著肉體,只照著靈而行。這兩節裡的行,是信徒普通、一般的行。




保羅在羅馬四章十二節說到那些『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,末受割禮時之信的腳蹤而行的人』。這裡的行不是一般的行,乃是受規律的行,在特定路線上的行。在這事例中,行乃是『照我們祖宗亞伯拉罕之信』的腳蹤去行。






腓立比三章十七至十八節




腓立比三章十六節






他在腓立比三章十七至十八節用第一種行的希臘字,指普通、一般的行:『弟兄們,你們要一同傚法我,你們怎樣以我們為榜樣,也當留意那些這樣行的人。因為有許多人,就是那些我屢次告訴你們,現在又流淚告訴你們的,他們的行事為人,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。』




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六節也說到第二種行;『然而,我們無論到了什麼地步,都當按著那同一規則而行。』這裡保羅所用的希臘字,指明一種有次序在行列中或軍隊行伍中的行。






接受那靈




與主成為一靈






保羅在加拉太書裡問加拉太的信徒,他們接受了那靈,是本於行律法,還是本於聽信仰?(三2。)從保羅的語氣,我們能知道接受那靈是意義重大的事。接受那靈不是經歷說方言。接受那靈乃是從那靈生。(約三6。)




保羅在書信裡囑咐我們,不要憑著特殊的道理或教訓而行,乃要憑著靈而行。最近主給我們看見,祂不是要我們單單活在祂的同在裡,更是要我們藉著與主成為一靈而活基督。






主給我們看見,
祂
不是要我們單單活在祂的同在裡,




更是要我們藉著與主成為一靈而活基督。






實行與神同在實際上是舊約的事




在新約裡沒有說到實行與神同在。反之,在新約裡啟示,我們應當藉著與基督成為一靈而活祂。






在創世記十七章,我們讀到亞伯拉罕行在神面前,就是在神的同在裡。




但在新約裡,在林前六章十七節保羅說,『與主聯合的,便是與主成為一靈。』這不僅僅是行在神的同在裡,乃是生活行動與祂是一。保羅說到與主成為一靈,這並不是比喻,乃是陳述事實。






在神的同在裡生活行動,
很容易符合我們
天然的觀念。




然而,信徒與主是一靈,
卻
不是照著人天然的觀念。






不錯,照著舊約的實行,
亞伯拉罕能
行在主的同在裡,




但我們是在新約裡。照著神新約的經綸,主渴望進到我們裡面,與我們成為一,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。祂要我們與祂成為一靈。主今天的經綸是要我們這樣與祂成為一靈而行。






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,生活行動與父是一靈。祂說話的時候,父在祂的說話中說話。祂與父是一,父也與祂是一。主憑祂的父活著,祂盼望信祂的人也照樣生活。所以,祂說,『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,照樣,那吃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』(約六57。)主不僅渴望我們活在祂的同在裡,也渴望我們憑祂活著。憑祂活著,實際上就是與這活的一位成為一靈而活。這是新約的要求,這也是保羅在加拉太書裡所說的第一種憑著靈而行。





 
 



請參照     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    第三十八篇 兩種憑著靈而行





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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