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 新約 看 聖徒 '事奉主的意義'
林前7:22 因為一個奴僕在主裡蒙召,就是屬於主得自由的人;照樣,一個自由的人蒙召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
徒13:2 他們事奉主,禁食的時候,聖靈說,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,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。
林前12:18 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,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。
羅1: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靈裡所事奉的神,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,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,
羅12:13 在聖徒缺乏上要有交通,待客要追尋機會。
彼前5:1 所以,我這同作長老,作基督受苦的見證人,並同享那將要顯出之榮耀的,勸你們中間作長老的人,
彼前5:2 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,按著神監督他們,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;不是為著卑鄙的利益,乃是出於熱切;
意義 | 經文 | 說明 |
作 | 『自由的人蒙召,就是基督的奴僕。』(林前七22) | 事奉主,就是作主基督的奴僕。奴僕在這樣的經文裡,指賣身失去自由的奴隸。這種身份說出我們事奉主的意義。我們服事主不是作什麼偉大的工作,乃是作基督的奴僕服事主。所以羅馬十二章十一節,說到我們服事主所用的動詞,就是奴僕這詞的動詞,該譯作作奴僕服事。 |
作 | 『他們事奉主,禁食…』(徒十三2) | 這裡的事奉原文指作祭司事奉,和希伯來十章十一節,說到祭司所用的『供職』(事奉)同字。作祭司事奉神,乃是在神面前作一切關乎敬拜神的事。這需要常常親近神,侍立在神面前。 |
作 | 『神照著自己的意思,把肢體俱各安置在(基督的)身體上。』(林前十二18) | 我們信徒都是神所安排在基督身體上的肢體,每一個都有它的功用。我們照著這功用,在基督的身體裡盡職服事,也是我們對主的事奉。 |
傳福音 | 『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…所事奉的神。』(羅一9) | 傳福音也是事奉神。這是說,我們將罪人帶來歸神,如同祭司將祭物帶來獻給神一樣。所以羅馬十五章十六節才說,我們這樣傳福音,乃是『作神福音的祭司。』這種事奉是有價值的,是成全神永遠經綸的。 |
照顧聖徒 | 『撫慰灰心的人,扶持軟弱的人。』-『在聖徒缺乏上要有交通,待客要追尋機會。』(帖前五14,羅十二13) | 這些話給我們看見,我們應當照顧灰心(原文小魂)、軟弱、生病、有需要、有難處的聖徒。這也是我們對主事奉的一種。 |
服事召會 | 『作長老的人,務要牧養你們中間神的群羊,按著神監督他們。』(彼前五1~2) | 作長老牧養監督神的群羊,就是召會中的眾聖徒,乃是對召會的服事,相當有價值。這也是對主的一種事奉。 |
作執事 | 腓 1:1 基督耶穌的奴僕,保羅和提摩太,寫信給所有在腓立比,在基督耶穌裏的聖徒,同諸位監督和諸位執事: | 執事這個名詞,乃是動詞服事的名詞。所以執事就是服事的人,在召會中照料事務,服事聖徒。這是一般性的服事,也是對主事奉的一種。 |
作一般的事 | 在召會中,除了長老和執事的職務以外,還有許多雜務,如接送客旅、整理會場、招待、採購、文書、會計、以及值班等等,都需要人服事。這也是對主事奉的一類。 | |
| ||
*請參照 生命課程 卷二 第二十三課 事奉主 | ||